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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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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个人简介

刘超,男,1980年10月生,湖北黄冈人,法学博士,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。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(2003)、法学硕士(2006)、法学博士(2009)。中国台湾地区台北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(2015年8月-2016年1月)。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、党委副书记,华侨大学纪委常委。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专项计划。华侨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(教育部政策法规司—华侨大学共建)主任,华侨大学案例法研究中心主任,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,主要从事环境法学、能源法教学,侵权责任法学研究工作。

二、科研项目

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,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、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、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、福建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等纵向科研项目20余项。主持横向委托项目5项。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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